燈光設計比外型更重要

  自從電被發現以後,燈光成了人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。它讓人們的生理時鐘延長,加速了人類文明的發展。到今天,燈更是從單純「提供照明」的光源演變為「創造生活情趣」的角色。在物質貧乏的年代,「電」也是奢侈品,多數家庭只有一盞燈、一個燈泡為全家的光源,於是,「亮」就成了人們潛意識裡的追求,甚至到現在仍有不少人把「刺眼」當「明亮」,認為燈光越亮越好。
  從事燈飾設計多年的林先生說,如何使人體處在舒適的光源中,才是選擇燈具的首要考慮。如果整個環境亮得不恰當,光就失去了亮的意義。他對記者講了這樣的事:一位顧客來買燈,顧客自己選擇了三盞,林先生推薦了三盞,都讓他帶回去試用一星期,一星期後,顧客留下的果然是林先生推薦的那三盞。林先生說,適當的燈光不只是照明,還可以增加生活的舒適度。比如,理想的燈具設計不會清楚地看見燈泡,當然也不會多看一會兒就頭暈目眩、眼睛疲勞,它的光線柔和而明亮,視覺舒適。因此,選擇燈光比選擇燈具外形更重要。而在好的品牌燈具產品中,都可以看到設計師對生活的每一個細節的關注,他們最關心的是產品對人們生活的影響。優良的燈具設計,散發出來的光很清澈,投射的重點明顯,使空間顯得寧靜,整只燈會有散熱的考慮,並且熱氣是向上擴散,而不是撲向對面的人。   設計室內燈光時,最先考慮的是光對人的影響,光所透過的材質造成的穩定程度會影響視覺舒適度、膚色顯現,燈光的色溫要有一定的限制,好的設計還會考慮反射色溫。反射色溫包括地板和牆壁顏色與光一同形成的光環境,還有光是否會對眼睛造成疲勞。也就是說,要讓環境參與燈光設計。大多數人在挑選燈具時注意力是在燈具的外形上,表象的美的確對人有很強的吸引力,但所謂「美」是具有一定的內涵,它不只包括外形的美,還要有一定的文化觀念,而不只是購買表象的美。   基礎的燈光設計有普通照明、間接照明、重點照明,如果想改變燈光環境,可以採取以下方法:
  捨棄主燈具多考慮立燈和台燈,局部的光源,會營造溫馨,而且這類燈具可供挑選的品種也多。
  注重光的質地與只重視燈具造型比起來,光的質地已被逐漸重視,造型逐漸後退,最受重視的是造型與光的表現完全結合的產品。
  減少直接用光直接用光對視覺常造成壓迫感,對具有休閒功能的居室設計來說,可能比較適合使用間接光,比如在沙發旁放一個立燈。選擇那種向上打光的立燈,會使空間明亮,但不刺眼、舒適的情緒被營造出來。   立燈選擇法選擇立燈要將立燈當做一個整體的「發光體」,本身要有美感,就像優雅的線條,使它成為空間的分子。還要特別仔細地挑選它的穩定性,這關係到安全、不能馬虎。
  垂掛型燈光的特點垂掛型燈光有凝聚力,會落在需要的物體上,而且是把光放在人與人交會的空間中,經過反射顯得明澈,讓空間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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